百姓呼声:
这样的性交易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事件:2006年10份湖南省娄市新化县槎溪镇1名50
多岁的男子邹某,拐带走一名在校读初中二成绩未满
14周岁的女生小华(化名)去宾馆开房,女孩失踪一天
后,老师急忙通知女孩家长,家长万分着急,报了案,后
经公安查明,抓到了那50多岁的男子邹某,
邹某男子是地一经济条件比比较好的,女孩小华(化
名)由其母亲刘氏(化名)带着在槎溪镇中学读书,母亲
刘氏(化名)拾点破烂卖点破烂,女孩小华(化名)放学
休息时也会帮帮母亲的忙.
邹某男子与女孩小华(化名)相邻不远,就时常接近
与小华(化名)聊天,时常串门还带一些什么吃的,用的
,小恩小费的东西给女孩小华(化名),这样机会多了,
小华(化名)也放松了警戒,后来邹某男子与小华(化名
)发生了性关系,这种关系维持了一段时间后,邻居有
人发现了,邹某男子感觉得不安全,就带小华(化名)离
开了学校,去离家20公里的地方开房间.也就出现了事
事件开头的一幕:女孩小华(化名)失踪一天,老师通知
家长,家长才发现失踪,才发现是由于邹某男子拐带失
踪,报案后,邹某男子被公安抓.
本来事件由此可告一段,本来邹某男子应负相应的
法律责任.但二天后邹某男子就被槎溪镇的一位村支
书和几个有权有势的人保释从公安局出来了,原因说
得很轻巧,是邹某男子性交易后给了女孩小华(化名)
300元钱,不属于强奸,但女孩小华(化名)确实是在校
读初中二年级,不满14周岁,虽不清楚邹某男子与小华
(化名)当初是如何发生性关系的,也不知邹某男子对
小华(化名)是用什么方法拐骗到20公里外开房的,但
:最高法院对“强奸幼女罪”的司法解释是:行为人
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
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难道中国的法律不能用
在邹某男子身上吗?至于邹某花了多少钱,用了多少关
系网,这么轻易的从公安局走出来,就不得而知了,?但
得知由于小华(化名)母亲是拾破烂的,没有钱起诉,现
在邹某男子还是逍遥法外,这事也就这样不了了知.
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吗?有钱有权就可以视法
律不顾吗?法律就这样对社会的弱者和未成年人是得
不到任何保护吗?而这没有保障的法律对广大劳苦大
众来说是不是可悲?敬请各位发表看法和意见,我坚信
,公道自在心,法律也是公正的,只是被某些权势弄偏
了!
希望大家帮帮忙转帖,让这小老百姓的百姓呼声在
网络中传播,让更多的人来评论和发表各自的看法
,谢谢!
咨询电话:
槎溪镇公安局电话: 07383081110
槎溪镇人民政府电话:07383081141
百姓呼声音网址
欢迎访问,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意见
[此帖子已被 chaxi2000 在 2006-10-26 10:07:51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chaxi2000 在 2006-10-26 11:25:36 编辑过]
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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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被 chaxi2000 在 2006-10-26 10:23:03 编辑过]
签名:游客
这个是钱与法的天平,是社会的黑暗,
中国法律是有名无实.签名:null
签名:自由
签名:无名
不是人来的如果他也有这么大的一个女孩或是更大一些
只有稍微有一些人性
也便不会做出这种事
签名:枫叶 中国本来就是人治社会,权势与金钱把持了法律,左右了政权,政权是梯次分布,能与百姓说话的有能几人.冤是冤了,但海瑞与包拯又死的早.去哪里击鼓鸣冤????
除了同情!奈何?
乌呼!!!!!
该刀瓜签名:无名
签名:游客
签名:游客
让媒体暴下光吧,打电话给湖南卫视,不过要保留相关证据
这也不能怪人家呀,也许人家近来霉气大,逢赌必输,做生意必亏,所以就找个黄花女(X数)来转转运罗,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呀!!#¥!
顶一下
签名:很正常
后来邹某男子与小华(化名)发生了性关系,这种关系维持了一段时间后,
据楼主所述,可以得出这对特殊的情侣绝对是两厢情愿,老头大鱼大肉吃多了,也想尝尝鱼子虾米,小妹妹也痒,
在无人权的中国,既然是两厢情愿就绝对允许,如果不是小妹妹需求量及俗望大的话,情侣们也不会天远地远去搞了,邹某某是好人,还会顾全小华的面子去开房。好人
现在这个是钱与法的天平,是社会的黑暗,
中国法律是有名无实.签名:null
签名:无名
该杀!!
签名:游客
签名:吴名
签名:游客知名不具
签名:s似沙若水
签名:小童羊
缉拿归案签名:null
签名:
签名:无名
什么是法律.,有钱;什么是天理,有权.既然人家有钱有权自然合符民意罗'禽兽不如
签名:游客
日他女儿,狗日的,不是人,畜牲,十四岁也搞,下次找个人强奸你孙女
签名:永兴图文
签名:null
签名:永兴图文
签名:null
签名:游客
我想要杀了那男人.签名:游客
签名:游客
签名:为你感到可耻
签名:null
签名:无名
签名:啊 辉
真***。狗日的
签名:啊辉
签名:无名
签名:无名
真***狗日的
真***狗日的
真***。狗日的
签名:啊辉
签名:无名
真***。狗日的
签名:啊辉
签名:无名
真***。狗日的
签名:啊辉
签名:无名
签名:游客
签名:null
签名:太上皇
最终还要归终于社会黑暗,政府受贿,到了该倒台的时候了!!!!!!
签名:特别的存在
签名:特别的存在
这样的臭男人,早点去死算了吧!!!
冒死个人来给...告发子...我亚恩洋...
签名:游客
签名:海拓维修
我们都得支持弱者,应该用法律武器去维护每个公民的权利!
签名:null
这故事我基本了解内情,男女双方应该都有责任的。
理由:1、女既然只是初中生,他们也应该比较熟悉对方的社会背景,她明知邹有家庭、老婆和孩子
为什么她还要和他发生那不该发生的事情呢?
2、如果不是完全的自愿性交易行为,请问他们的性行为关系可以保持那么久吗?
3、难道就因为女的年纪小的问题,就可以把全部责任归于邹某一人吗?(如果这样,那不是
在说未满16岁的人就可以随便杀人了吧!)
4、之前女方并没有告发对方有强迫的性行为,这就说明她们完全是一种金钱式的性交易。
5、既然是性交易,那只能判邹某嫖娼或嫖妓罪名成立,最多羁留15天或罚款3-5000元。
6、此女也应该以娼或妓之嫌疑,做相应的处罚,并教育其改正错误重新做人。
签名:无名
签名:yezhenghai
签名:无名
签名:yezhenghai
谁叫你生在中国------生在中国你 最起码的诉讼费都没有------你 还打什么官司?-----你只有吃亏了----你告又告不了-------打又打不了--------就算你打他个半死,到了这时候,法律又找上你了,你 就只有蹲监狱了,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签名:无名
那派出所的人是狗娘养的
幹這種事太缺德了,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签名:遊客
签名:野草
签名:null
在我们那地方,这应该是非常正常的,如果不是这样才不正常呢,哈哈,大家不要大惊小怪啊
签名:yangzhciao
签名:nullk 老色鬼 哈哈
签名:无名
没签名:邹旭锋
签名:小曾
签名: 怒对不满
双方都有责任,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属性交易,正所谓愿买愿卖.其责任并非某一个人.
签名:我就是我
签名:邹声兵
签名:邹声兵
这种人太可恶了,的处死刑.
签名:null
签名:无名
签名:游客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
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此女当事人年龄小,啥都不懂。
而男当事人年过百半而有余,应该知道礼教、道德的含义,他用金钱、物质去诱惑人家。弱者就活该被欺负,弱者就与法律分离。此男人中国人的耻辱。
楼上的有些人不分黑白,试问如果此女方是他们的亲人或者朋友,他们还能有这种心态吗,良心何在?
如果事情如属,这男人一定要受到惩罚,这样中国人的法律才能在社会上矗立起威言。话说回来,此女子也该受到惩罚。
签名:游客
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签名:老八真不是人,,太平头出个这样的人,真是现事,,哎
签名:null
只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家乡的治安,给那些色狼很很的打击.
槎溪的司法、派出所这帮人当官不于民做主、只会用纳税人的钱,还不如回家种红薯。
签名:游客
签名:谭老六
签名:null
行为还不错,我喜欢
签名:谭老六
签名:谭老六
行为还不错,我喜欢
签名:无名
签名:无名
签名:888888
我不知道这个男人有没有自己的亲人,当你的亲人遭受如此的事情时你是何感觉
签名:null
签名:游客
签名:null
这简直是人渣!如果事情属实的话?
您想免费发布自己的广告到互联网上做宣传吗?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http://hongui.5166.info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50岁的邹某,简直就是不得好死,应当让雷打死.
签名:游客
禽兽不如,丧尽天良.....鄙视他
签名:null
这还是人吗???她们那地方全部是贪官吧,要是我,直接告到省法院去,连同村长、什么派出所局长一同告。真是可耻,全都可耻。
还当什么村长、派出所长?????????
签名:null
这是一只色狼呀,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载签名:邹杰
天杀给.冒天良.该雷劈.是不是上辈子冒见过处女啊.
天杀给,冒天良.该万打.该雷劈
签名:游客
签名:邹杰
天天死人.怎么就那么一个世界败类不死.羞耻..
签名:无名QVB
法律是无情的, 百姓是无知的,当官的人是有知法律的,是谁应用法律?签名:游客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QVB
中国的法律是说给百姓听的,天啊!!!!签名:游客QVB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签名:这时太黑
你说的那人是忘八蛋,社会垃圾.说的那政府是垃圾政府,不顾人民只顾钱的政府,垃圾,垃圾,本来垃圾,太气人了我~签名:null
~签名:没办法谁叫那个女的也笨啊
这个听说过,那女的不就是那个吗
签名:游客
签名:洋溪人
得拉去坐牢,吃公家饭,
签名:有名
签名:null
槎溪那些贪吃贪喝的清官应该都死去,回他娘B里重新生一次,看不会这样了吗??
签名:游客
签名:null
真是一个畜生,他是在挑衅中国的法律.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签名:null
真是一个畜生,他是在挑衅中国的法律.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签名:null
真是一个畜生,他是在挑衅中国的法律.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签名:null
真是一个畜生,他是在挑衅中国的法律.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签名:null
真是一个畜生,他是在挑衅中国的法律.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签名:游客
签名:wty
签名:游客
他连狗都不如,有几个钱有什么了不起的.
难道中国有法律吗?我觉得是没有,中国我觉得有钱的就是无法无天,像我们这些老百姓也只能看着发生了,能赖他可呀,哎!!!!!!!!!!!!!!!!!!!!!!!!!!!!!!!!!!!!!!!!!!!!!!!!!!!!
签名:游客
签名:无名
你以为这个社会还能是什么样子的啊?我们那偏远的地方绝对是官压民的地方......
签名:游客
万里长城万里长,烈日炎炎心哇凉。
年年GDP上涨,据说全民奔小康。
工资好比眉毛短,物价犹如头发长。
遥望楼盘空幻想,一年能买几平方?
财政气粗是大爷,银行有奶就是娘。
管土地的是霸王,工商税务两条狼。
电老虎,水阎王,公检法,是流氓。
白衣天使黑心肠,交通警察象蚂蝗。
当官的喜贪...签名:游客
万里长城万里长,烈日炎炎心哇凉。
年年GDP上涨,据说全民奔小康。
工资好比眉毛短,物价犹如头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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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天使黑心肠,交通警察象蚂蝗。
当官的喜贪...签名:游客
万里长城万里长,烈日炎炎心哇凉。
年年GDP上涨,据说全民奔小康。
工资好比眉毛短,物价犹如头发长。
遥望楼盘空幻想,一年能买几平方?
财政气粗是大爷,银行有奶就是娘。
管土地的是霸王,工商税务两条狼。
电老虎,水阎王,公检法,是流氓。
白衣天使黑心肠,交通警察象蚂蝗。
当官的喜贪赃,掌权的没天良。
电信局,如暗娼,乱收话费更猖狂。
教育部,是明抢,人民群众像羔羊。
咱们工人有力量,三千万人齐下岗。
苦了十亿老百姓,富了一群白眼狼!
签名:稀饭
签名:null
签名:null
签名:路过的GG
签名:null
签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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