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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被申请人”一词词不达意 [打印本页]

作者: nuiwgkg    时间: 2009-7-7 21:38     标题: 探讨“被申请人”一词词不达意

本帖最后由 nuiwgkg 于 2009-7-7 22:02 编辑

      探讨“被申请人”一词词不达意

   关于对沪昆娄怀段走向决策举行听证的申请

  “申请人:760万邵阳人民
    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地址:北京市复兴路十号铁道部办公厅,邮政编码:100844,联系电话:综合处(办公室) 010-51842050”
   760万邵阳人民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某一个人申请。
  接受申请的这是哪能一个人的事吗?
  只有原告向被告某个人或单位而有被告。原告和被告等待主席台(人民定法的代表人宣布当事案)的人。
其中有存心!。大家看看,想想,这是一个申请吗?
  中国有10多亿人口,邵阳是其中的760万,是谁大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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