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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拉萨对打字复印实名制 个人托印须登记身份证 [打印本页]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0-5-18 17:47     标题: 拉萨对打字复印实名制 个人托印须登记身份证

拉萨对打字复印实名制 个人托印须登记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张巍)5月10日,记者从全市打字复印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会议上采访获悉:为了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打字复印设施从事非法活动,拉萨警方将从源头上规范和管理打字复印业,公安机关将严格审批申请经营打字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打字复印业也将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记者采访获悉,最近,由拉萨市公安局三处牵头,城关公安分局和七县公安局将尽快制定《打字复印业许可证》,严格审批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的个人必须持有本地常住或暂住户口,并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方可向辖区公安机关申请经营。同时,申请经营的场所必须符合治安管理规定的条件。

辖区派出所在上述申请条件齐备后,严格登记造册,方可发放公安机关《打字复印业经营许可证》和专用代号。

与此同时,各辖区派出所和七县公安局要责成辖区打字复印业主严格实行复印实名登记制度,要求复印业主接受印件时, 对单位托印的,应依据托印单位出示的凭证,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手人姓名、印件名称及数量;个人托印的,应登记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编号及印件名称。 同时,拉萨公安机关将定期对辖区打字复印业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改正。对未能按照要求登记而造成重大后果的,公安机关除对打字复印店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查封外,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复印业主的法律责任。
作者: 梦乃依稀    时间: 2010-5-18 23:01

印刷行业早就有这个承印登记册了,没想到打字复印也会实行实名制了
作者: 梦乃依稀    时间: 2010-5-18 23:03

要求复印业主接受印件时, 对单位托印的,应依据托印单位出示的凭证,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手人姓名、印件名称及数量;个人托印的,应登记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编号及印件名称。 同时,拉萨公安机关将定期对辖区打字复印业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改正

其实这个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作者: 无极    时间: 2010-5-19 08:56

真这样,怎么做生意哦,还得请个员工专门登记才行,要不然哪忙得过来。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0-5-19 09:07

那地方就得这样了!!  还好,前几天把网络给开放了, 不然他们那里连上这边的网都成问题了!!
作者: 家乡风景    时间: 2010-5-19 16:04

哦。。又来这限制那许可呀。

早几年,那个文化许可证,就是个难办得多花钱的证。

又来了这个 《打字复印业许可证》  还不是又要咱多交钱。
作者: 无极    时间: 2010-5-26 08:26

想起了当年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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