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就黄某等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等罪名成立,判处黄某等有期徒刑5年。 黄某,男,35岁,已婚,湖南冷水江樟木村农民。黄某在当地是有名的懒人,平日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全靠其父母及兄长支援过活。2009年4月初,黄某第二个小孩“二毛砣”出生,此时,黄某家庭经济陷入窘境、家庭矛盾爆发,黄某产生了将“二毛砣”卖掉的想法。 2009年7月的一天,黄某联系吴某,称自己表妹要结婚,有个小孩要送给别人,请吴某帮忙联系买家,并许诺2000元报酬。吴某将此信息告诉了谢某,谢某又告诉了段某,之后,吴某等人几次为黄某联系买家,均未成交。8月5日,黄某经人介绍在湖南新化与罗某见面,经商定罗某以2.5万元买下“二毛砣”,先交付1000元定金,并将“二毛砣”带回去先观察三天。8月10日,双方拟定一份《捡小孩抚养协议》,罗某按照之前价格买下“二毛砣”,黄某当即给付谢某、吴某、段某等人各2000至3000元“感谢费”,自己得到10200元。其间,黄某以为“二毛砣”找寄母为由,实则带其在外面见面交易,一直欺瞒家人。 黄某拿钱后直奔冷水江,找到在该市做按摩女的情人刘某,并大肆炫耀“富有”,为刘某购买衣服、鞋子、金项链、DVD等,晚上又到宾馆开房,花去近4000元。第二天,黄某又找到另一按摩店按摩女唐某,并为其购买了金戒子、手机等,晚上在宾馆开房,花去近2000元。8月12日晚,黄某家人得知“二毛砣”被卖掉的消息,皆气愤不已,将黄某扭送至公安机关,吴某、谢某等人相继被抓获,“二毛砣”获救。(柳勇 邹俊宇/报道 姜友富/编辑) ++++++++++++++++++==== 所谓虎毒不食子,这样的人也能活在世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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