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子犯法应与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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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uiwgkg
时间:
2010-8-24 19:13
标题:
天子犯法应与民同罪
天子犯法应与民同罪
曾在新化槎溪镇任过半官半职的干部,已退官退职多年,但始终在农村借凭半官半职的牌子横行乡里,强占村民自留山地。村民没办法,只好请求镇政府解决。镇政府的领导回答是:“他曾经在镇政府是一个干部,镇政府不好处理这事”。
做为一个政府的现任领导,不好对那些强行霸盗已退官退职或在官在职的人执行党纪国法,只能让强行霸盗继续下去。这党纪国法只能应用在弱小平民身上,党纪国法有何意义呢!
天子犯法应与民同罪!
如有人想要事实证明,请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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