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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槎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关于《新化县槎溪镇石渣牌村杨伟泽借信用社名义四处行骗》一帖的回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于2012年3月28日发表的题为《新化县槎溪镇石渣牌村杨伟泽借信用社名义四处行骗》的帖文我镇已知悉,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案件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杨伟泽,男,汉族,1969年1月27日生,系新化县槎溪镇石渣牌村三组村民。于1996年至2008年7月任槎溪信用社石渣牌村业务员,但在2008年的信用体制改革中,全镇所有信用社干均已解聘,之后各村信用业务员不再具备信用社干资格。自2009年开始,涉案人杨伟泽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方式陆续向本村及邻村群众借钱,同时,杨伟泽以信用社干的身份吸收“存款”而变相借钱,及部分群众误以为杨伟泽仍为信用社干而将偿还信用社利息和本金的钱款交予其代为偿还,而杨伟泽予以截留,并未偿还。杨伟泽非法吸收的存(借)款又以略高于银行利息的方式放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息。2012年正月,派出所在受案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要求杨伟泽积极还债,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的债权债务关系。 杨伟泽非法借贷案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特事特办,举全镇之力,将近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放到案件的解决上来,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多次召开与债权人工作会议,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引导债权人走法律程序,依法依规追讨自己的债款,并提供必要的帮助。镇专案工作组也调派精干力量先予追讨杨伟泽的放贷款,并追回了一小部分债款。目前,该案已进入了司法程序,洋溪法庭已立案受理,先由众债权人对杨伟泽予以起诉,对杨伟泽名下资产予以财产保全、冻结,同时,由杨伟泽起诉贷款户,追讨贷款。我镇将继续做好案件的各项工作,包括协助洋溪法庭做好对杨伟泽的起诉工作、其名下资产的处置工作及债务清偿、兑现等工作,确保债权人依法讨回自己的钱款,切实维护好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槎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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