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槎溪镇党委书记袒护违法违纪村委支书 红网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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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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槎溪镇党委书记袒护违法违纪村委支书 红网百姓呼声
老党员璜安 发表于 2012-06-02 12:47:57
湖南新化槎溪镇党委书记袒护违法违纪村委支书,对省、县批复置若罔闻
案件背景
2011年4月9日起,湖南省新化县槎溪镇木瓜村村民邹璜安等3位党员、66名群众代表先后向新化县槎溪镇党委、镇纪委、县纪委、县信访局、娄底市纪委举报了湖南省新化县槎溪镇木瓜村现任支书叶国芳的诸多违法违纪行为,经检举后至今无果。
在无奈和等待后,2012年元月5日,邹璜安等多名村民群众向湖南省信访局递交了《山高皇帝远、村霸谁来除》的举报信,举报了叶国芳涉嫌职务侵占、贪污腐败、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得到了省信访局几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了批复(见附件一<复印件>)。在举报人返家后,于2012年1月10日将省信访局《信访事项转送单》批复转交给新化县信访局,新化县信访局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当即作了批复(见附件二<复印件>),批复中要求所属辖区槎溪镇政府主管部门尽速调查处理。
案件进展
为尽早解决上述问题,邹璜安于2012年元月11日将县批复和所有材料面呈槎溪镇党组人员袁德祥同志和五溪管区负责人彭志雄同志,袁德祥同志当面承诺以下二点:①保证于2011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前,调处叶国芳母亲夏晚玉于2011年 6月2日伙同家人持刀杀伤邹璜安一案(此事在比预定时间延后3月后,经地方相关人士介入已调处);②保证于2012年阴历正月16日至20日期间,查处叶国芳涉嫌职务侵占、贪污和挪用公款等问题。但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槎溪镇领导既没有对县信访局批复的条款向本人书面答复,也没有对信访人员的当面承诺履行职责,更未对叶国芳的问题没做任何反应。更令人发指的是,槎溪镇党组书记刘新平同志发话说,此事纯属举报人邹璜安和被举报人叶国芳之间的个人恩怨,不接受省、县信访局要求严肃查处的批示,对省、县信访局要求严肃查处的批示表示质疑。
本人认为,槎溪镇党组书记刘新平同志对上级指示置若罔闻,放纵被举报人叶国芳违法乱纪是党委书记刘新平同志一手操纵包庇之结果,其理由有三:①刘新平在未经了解案件、未经查阅举报资料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姿态:2012年4月9日,我在镇办公楼的操坪里遇见刘新平书记,当我把举报叶国芳的材料呈交给他时,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经本人再三要求,才勉强同意并要我把材料放到他的抽拒里;②在案件正处调查处理阶段尚未结案之前,叶国芳被槎溪镇戏剧性地评为2011年度优秀党员:2011年4月9日和5月3日期间,木瓜村多名村民和党员联名先后向镇里举报了叶国芳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令人不解的是,2011年6月29日槎溪镇政府在槎溪中学操坪里召开槎溪镇全体党员会议,宣布叶国芳为木瓜村2011年度优秀党员。这明显是对叶国芳涉嫌贪污、挪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予以全面否认,也是对叶国芳贪污腐败行为的变相支持,还要说明一点的是,2011年6月2号20:30时,叶国芳指使其父母、妻子、姐姐等人持刀将正在打牌的举报人邹璜安(老共产党员、老村长)杀伤(见附件三)。这是一件全镇皆知的恶性报复和故意伤害案;③ 刘新平对处理叶国芳一案自始至终敷衍塞责:2012年1月5号,省信访办领导电话询问刘新平书记时,刘书记电话回复,说是对举报叶国芳的问题是个人恩怨;并对举报人邹璜安在红网上发表的《天高皇帝远、村霸谁来除》一文也持反对意见,同时槎溪镇镇政府也在网上撰文对个人恩怨观点的反驳,与刘新平书记电话回复省信访局的言辞如出一辙。
反腐倡亷、洁身自律是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清除党内的腐败份子,是各级主管部门义不容辞之职责所在。而槎溪镇书记刘新平把叶国芳的贪污腐败之恶行,说成是与举报人之间的个人恩怨,岂不猾天下之大稽,其言词之荒谬,完全是不公平、不正义的。
主要犯罪事实简介
叶国芳从2008年任职至今期间,严重违反财经制度,三年来仅于2011年4月23日因应付检查临时补做了一次账。上任至今,一直没有村务公开,独揽大权,村里虽设有出纳,但现金一直是他掌管,自己批条子,报假账,开假票;出现了问题,就从会计手中取出原来的假票换成新的票证;上级下拨的项目资金,公然按40%的比例提出占为己有,余下的60%一分钱也没用到上报的项目当中,均被他巧立名目挥霍一空,三年来共开支了18万多元,95%都是白条,无正式发票。三年期间,没有为我村解决任何实际性问题,江山依旧,面貌不改。我村是一个贫困的山村,从70年代开始至2007年,村年人均收入还不到4000元,可当时的村领导班子却建设了众多公共事业:如建大队部办公用房、架高压电线、修专业队房子、兴办小学、六次维修中学、维修电站等,办了许多公益事业。与此相反的是,从2008年叶国芳任村支部书记至今,村里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叶国芳由于私欲膨胀,视党纪、国法于不顾:侵吞项目资金 4.7万,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8200元,骗取群众危房改建房8500元,越权收取群众建房款8300元,贪污冰灾款2000元,支农物资款1500 元,骗取公路改建拆迁个人房屋款1000元,医保款60元,公路扩建土地补偿费1.36万元。低保款,双项扶持二项问题,没有出榜公布 。
叶国芳身为共产党员,挪用办公经费10000元作为六合彩当庄的资金周转,大肆赌博,坑害乡邻。叶国芳长期充当地下六合彩老板,聚众赌博,打麻将每桌次收牌桌渔利费40元。
叶国芳利用职务之便,利用欺骗手段用廉价霸占集体森林30多亩,占便宜在70万元以上,并非法砍伐杉木40多立方米。(详细内容已在向湖南省及新化县信访局反映的举报信中述及,上述贪污和侵占款项等案例均有具体的人证、物证和书证)。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凡是我村有收入的地方都有叶国芳贪污挪用的足迹,这种行为既违法又违纪,不但有悖中央指示精神,而且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民众利益。叶国芳的贪污行为与贪上千万的贪官相比资金数量虽不算大,但他所贪金额超过了我村2007年以前全村20年收入的总和,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如对这种行为不做处理反而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做法,却使我们百思不解,究竟是国家利益为重、群众利益为重,还是个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为重;是反贪,而是保贪,这是在政治上与党中央是否保持一致的分水岭,也是值得我们反省和慎重考虑的问题。而对有关领导的不作为和无为的行为,我们深表遗憾。
以上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可以通过对簿公堂予以验证;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接受诬告罪处。如举报属实,也是该请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处理意见的时候了;如不然,本人及全村拥有正义感的村民们将不弃任何代价,也要讨个说法,以祈盼得到所有主持正道的领导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给予热忱的支持;如能依法处理,我等则不胜感激,并叩首致谢!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举报人:邹璜安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1179499
作者:
我顶贴
时间:
2012-6-24 09:24
6月8日,新化县槎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关于《新化槎溪镇党委书记袒护违法违纪村委支书》一贴的回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于 2012 年 6 月 2 日发表的题为《新化槎溪镇党委书记袒护违法违纪村委支书》的贴文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即刻安排镇纪委进行核实,现将核实的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槎溪镇党委及党委书记刘新平同志不存在袒护与包庇任何违纪违法人员的行为。镇党委对违法违纪的人不论是村干部、镇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是秉公办理,严格处理到位。邹璜安等同志举报村支书违纪违法的情况,县纪委派出了调查组,镇党委也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刘新平同志批示由镇纪委配合县调查组对该案进行初查。
二、县纪委调查组于 2011 年 5 月初着手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专案组就邹璜安等同志举报的 14 个问题一一实地调查了解,并深入农户家中找当事人问话取证,已于 2011 年 6 月 5 日形成专案调查报告,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上报到了县纪委。
三、县纪委调查组调查之后,镇纪委又对该案有关当事人逐一进行回访谈话,各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异议。
新化县槎溪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8日
作者:
11028860
时间:
2012-6-27 09:44
本帖最后由 11028860 于 2012-6-27 08: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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