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红网编辑的回复:
10月28日,槎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关于《再一次公开举报新化县槎溪镇有人贪污巨款》一帖的回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出现的题为《再一次公开举报新化县槎溪镇有人贪污巨款》一贴我镇已于 10月7日时知悉,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也早已组成由镇纪委牵头,镇林业站、经管站等部门参与的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不断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镇联合调查组会同县林业局调查,具体情况为:
一、槎溪镇横江村退耕还林款分两个部分。
一是2005年度以前部分:面积共156.2亩,分别是2003年3.3亩、2004年10亩、2005年142.9亩,其中有2005年规划新造楠竹 52.3亩,2006年开始兑现,因组内矛盾没有分发到户有1组5.5亩、2组7.5亩,共13亩没有分发到户,14950元资金(13亩x230元/亩 x5年=14950)现在原支书杨绍华个人账户上,杨表示“只要组里造到户,钱随时可以拿”,其余部分均按人分发到户。二是2008年退耕还林异地造林部分:2008年,槎溪镇林业站统一对全镇的退耕还林连续两年验收不合格的面积重新进行异地造林规划并报县市退耕办批准实施,其中规划安排横江村92.7 亩,分别属2001年3亩、2002年9.9亩、2003年73.4亩、2004年6.4亩,从2007年开始兑现,原村已兑现年度不再补兑,只兑现剩余年度。现兑现到户共21.2亩,分别是杨彦庭1.5亩、杨教民1.8亩、叶晓华3.8亩、邹和兴2.1亩、杨绍华2.2亩、邹金玉4.8亩、杨南山5亩,其余71.5亩因组内和个人矛盾原因没有造表到户,60375元资金,其中(23.5x3年x230元/亩=16215元)+(48x4年x230 元=44160)=60375元无法发放到户,钱现在在原支书杨绍华个人账户上。
以上两笔款项虽然因组内矛盾没有分发到户,但经原任村委会和各组组长商量,具体面积于2010年10月经落实到组,前面13亩其中二组有7.5亩楠竹,一组5.5亩楠竹;后面71.5亩其中10、11组 22亩,8组9.4亩,5组4亩,2组8亩,1组6亩,6组11亩,4组1.5亩,剩余9.6亩经村支两委商议留做验收开支用。
二、根据退耕还林政策: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助期为8年,每年每亩补助230元;退耕还林后续补助资金,生态林补助期为8年,每年每亩补助125元。总资金64.0728万元。按年度分期发放。
三、处理情况
10月14日信访办对信访人中杨求斌与杨多文进行了相关问话调查,并将上述调查结果已当面告知信访人杨求斌与杨多文。
处理结果是:将县林业局与联合调查组的相关调查情况告知信访人,责令现任村支书杨友东负责后续事宜,对该造册到户的退耕还林款由相关组如实造到户,然后由杨绍华把钱拿出来由村支部按户发放到位。
信访人同意上述处理办法,目前只等现任村支部督促相关组将到户名单造好,然后按户发放退耕还林款。 槎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