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新出台的学生素质教育评定方法的实施,有效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管理,我校自开学以来,实行了“黄绿红”制度。 “黄绿红”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早自修以及课堂表现的评价而制定的,具体的操作是由政教处下发评价表,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共同评定。早自修迟到、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上课时出勤、学习态度、课堂行为不符合规范的,均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共同决定给违纪学生发放黄卡。在持黄卡期间没有改进,由年级组长发放绿卡,同时安排学习上课制度或其它内容。持绿卡者,仍不改进学习态度的,上报政教处发放红卡(相当记大过处分)。 实行此项制度以来,我校学生课堂纪律和学习态度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有效地加强了对学生的课堂管理。 [此帖子已被 腾飞槎溪 在 2005-8-10 8:40:51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