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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情如属,这男人一定要受到惩罚,这样中国人的法律才能在社会上矗立起威言。话说回来,此女子也该受到惩罚。

签名:游客

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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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无名

签名:游客

行为人

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

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此女当事人年龄小,啥都不懂。

而男当事人年过百半而有余,应该知道礼教、道德的含义,他用金钱、物质去诱惑人家。弱者就活该被欺负,弱者就与法律分离。此男人中国人的耻辱。

楼上的有些人不分黑白,试问如果此女方是他们的亲人或者朋友,他们还能有这种心态吗,良心何在?

你们的支持,我们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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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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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邹声兵

 

 

 

 

 

 

 

 

 

 

 

 

 

签名:邹声兵

这种人太可恶了,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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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们的呼吁,真的很痛心啊,才14岁的少女啊,今后的日子长着呢?让她怎样去面对今后的人生啊?这样的处理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应民心的,希望大家呼吁广大社会给这个女孩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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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娘,他这种行为还不如是睡自己的女儿一样吗?天打雷打死这个王八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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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让人伤心了,做父母的是怎么作的,也不为女儿讨个说法,就这样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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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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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怒对不满

 

双方都有责任,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属性交易,正所谓愿买愿卖.其责任并非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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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小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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