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记者编辑们: 你们好!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白溪镇鹅溪管区的一地面电视接收设施经营业主,名叫刘绿波,我现在向你们求助。我们鹅溪管区,特别是我家住的硐上村,因地处大山中间,人们买了电视机也无法接到信号,收看不了任何电视节目,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事,不能在丰富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水平。对此我本着为老百姓服务的目的,急他们之所急,充分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家电专业毕业生),早日让乡亲们能够收看到电视。于是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开始依法取得新化县广电局颁发的销售许可证书。可是天有难测风云之日,人有难测命运之差。一个保证合法经营,诚信待人,遵守社会公德的经营者。却遭到了新化县广电局的如此执法,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这些经营者的痛对谁诉说??下面就是我的遭遇,请你们为我做主,不胜感激! 事发ffice:smarttags" />2005年9月28日晚上十点半,我从邵东县家电市场进货回来,途经新化火车站地段。一辆吉普车突然横拦在我前面,下来三四个人,声称是新化县广电局工作人员。强行要搜查我货车是否有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当即上我货车到处搜寻……。然后逼我随他们的车去县城南门湾——新化县声屏视讯安装公司。同时将我的货车转移到该处,强行卸下车上的铝锅三十九面。之后,他们又叫来了另外一个人,由该人开了一个没有印鉴的工商局财务清单。但他并没有向我出示任何工作证件,财物清单也没有规定处理期限和方式。与此同时,趁我被扣在他们的房间内的时候。有两个人把车上的绳子全部解开,把纸箱打开了许多,在搜寻接收机、高频头等。当我发现时,我的整车货物被翻得满地都是,有的被踩踏得不成样子,我心疼极了,急忙掏出进货单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再打开纸箱了,车上有39面锅,只有10台接收机和15只高频头,不信,我把进货单给你们看能行吗?”……当我回到家时,发现货物丢了不少,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万余元。因此,我非常困惑,我作为一个经营者,是遭遇抢劫,还是经营违法? 回到家里,我把县广电局的文件看了又看,对他们如此执法,我存有疑惑,要问问新化县广电局和有关行政部门,请他们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归还我的物品,赔偿我其它物品的损失。疑惑如下: (一)我于2001年开始就依法取得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的销售许可证,并缴费1418元,没有得到任何票据。且当时并没有对我们提出的举报有任何监管,然后突然令我不能经营。县广电局这样行政的公理何在? (二)我于今年8月6日同时收到县广电局的整改通知和县工商局与广电局联发的通知,勒令我8月10日前处理所有库存商品,这是否符合行政的合理性原则?给我经营户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再者整改通知与两局联合通知的处理日期两相矛盾,该以何者为标准? (三)县广电局、工商局工作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出示工作证是否合法?县广电局是否有路上搜查我商品的管辖权和行政权,是否有对我审讯的权利? (四)指定我县唯一的设施安装中心高价卖商品我们,是否符合便民性原则,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五)新化县工商局、广电局如此执法行为,也是文明执法? 转自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家乡经济环境如此恶劣! 谁还敢来投资? fficeffi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