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红网编辑的回复:
9月30日,槎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关于《新化县槎溪镇正辉村槎溪粮站内的工厂严重污染环境》一帖的回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于2011年9月27日出现的关于《新化县槎溪镇正辉村槎溪粮站内的工厂严重污染环境》一帖我镇已知悉,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当即派员于2011年9月28日前往实地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情况:经9月28日实地调查,该加工厂实为电子陶瓷加工厂,厂址属田凼院村村民个人所有,为工厂向个人租赁办厂,该工厂分粗加工和深加工生产线。网上反映,厂内堆放着的白色灰状原料实为粉状陶土。调查员去实地调查时,只有一条粗加工生产线在运作,而深加工线我们进行过整治,采取了严厉措施,责令其必须进行整改,该生产线现已搬迁至新化县外乡镇。由于其租赁厂房的租金交至明年4月份,所以粗加工线即热压制生产线也处于整体搬迁之中。
处理结果:1、该厂为电子陶瓷厂,厂房是租赁办厂。
2、目前,工厂的2条加工线,深加工线已搬迁至外乡镇,而粗加工线其水体本身作为生产原料用于生产过程中,不能产生废水,同时我们也要求该厂房进行整顿,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否则我镇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整治,必要时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周边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槎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